关于2016年继教学分统计及发表论文相关事宜通知

关于2016年继教学分统计及发表论文相关事宜通知

 创建于:2016-11-21          创建科室:科教科

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现将2016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统计、论文发表及论文版面费报销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依据成都市医学会规定及要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每年至少应获得25学分,方为合格。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应获得Ⅰ类学分10分;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应获得Ⅰ类学分5学分。院内二类学分授予不得高于10分(本年度将继续沿用往年院内学分授予方法)。成都市举办的《现代临床医学》刊授学分授予最高10分。

    2、各科室医务人员应根据要求认真填写2016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卡(见附件)。填写完成后,需由科主任审核签字后连同各类“学分证书”一起以科室为单位统一上交科教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卡”各科室自行打印)。

    3、2016年度有发表论文的同志,带上论文采用通知单和版面费收据交科教科审核,办理报账相关手续(已出版的论文需交论文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复印件留科教科存档)。

    上述工作定于20151025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卡


附件:
2016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卡.xls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西藏成办分院 科教科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