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居民年终结算通知
创建于:2016-12-26
创建科室:医保办
各临床科室:
根据成都市医保局通知,为了配合成都市医保网络结算工作,12月31日当天必须为继续住院的成都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办理一次住院
费用结算(费用计费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24时),在2017年1月1日再办理一次入院(需要持续计费的病人从1月1日0时开始计费)。请临
床科室统计下12月31日无法正常出院,需要继续住院的病人,于12月30日报给医保办做好前期审核及协助临床整改工作。12月31日为国家
法定假期,医保办将正常上班,完成此项工作。
医保办
2016.12.22
附件:
成医发【2014】34号(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跨年度医疗费用结算相关问题的通知 (1).doc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西藏成办分院 医保办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