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创建于:2017-08-30          创建科室:院感科

各临床科室:

        现将《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一、凡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患者需要进行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或当我院不具备治疗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合并症、并发症等条件时,若属普通患者可建议自行前往定点治疗医疗机构就诊;若属病情危重者,请参照我院急危重患者的转诊流程将其转诊至定点治疗医疗机构(名单附后)。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若接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患者,待确诊后在24小时内上报传染病卡至院感科,并做好职业防护。

        三、有关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相关政策问题,嘱患者至艾滋病定点治疗医疗机构咨询。

        四、四川省级和成都市艾滋病定点治疗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市、州名称

医院名称

省级定点医院

四川省人民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华西口腔医院

四川省肿瘤医院

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成都市传染病医院

成都市

金牛区人民医院

成都武侯三医院

核工业四一六医院

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

青白江区人民医院

新都区人民医院

温江区人民医院

都江堰市人民医院

彭州市传染病医院

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

崇州市人民医院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

双流县第一人民医院

双流县第二人民医院

郫县人民医院

大邑县人民医院

蒲江县人民医院

新津县人民医院

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青羊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务科 院感科
    2017年8月29日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西藏成办分院 院感科

2017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