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组织生活每月至少要安排一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其主要内容是: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讨论通过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支委会;讨论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事项,监督支委会正确执行党的决议。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和报告;讨论决定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检查党支部实行目标管理、党员队伍实行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活动落实情况;分析研究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安排支部工作和活动。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主要是汇报思想,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所有党员必须按时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按规定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要事先向支部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四)党课制度。每年不少于两次党课。联系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进行法规党纪、党风廉政和形势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每年不少于 10 天,做到人员、内容、时间三落实。党员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等形式,要建立健全支部党员学习档案和检查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使用的依据之一。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每个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条件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进行个人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支部在评议的基础上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理违纪党员。

  四、党内监督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要求,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党支部要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一个党员在职研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联系群众等方面的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廉政规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意见,及时帮助其改正缺点和错误。

(三)党支部对医院干部的使用、奖惩应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列席部门和医院行政领导召开的有关会议。

(五)党支部对医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向行政负责人反映,发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六)党支部要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党员的监督。

(七)了解并掌握支部党员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五、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规定的内容要求和程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党支部每年要制定计划,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检查和考察,并把考察的情况如实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实行公示制度。

  六、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制度

实行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党员队伍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方法,要认真落实并不断总结和深化。

  七、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党支部要配合行政领导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反映群众意见。